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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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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

英文名:Jilin Institute of Chemical Technology 简称:“吉林化工”,“化工学院”,“化院” 所在地:吉林 院校代码:10192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卓越计划
  • 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化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本部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双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吉街。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本科学费标准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智能装备与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第六条 高职学费标准石油炼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航空油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校制定了《吉林化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吉林化工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对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和奖励。第十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新生入学后,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8.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如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一”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一”等级相同,则“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二”等级相同,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9.对实行高考改革的浙江省、山东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各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10.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11.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数学科目”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科目”“综合科目”“语文科目”成绩高者。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2—63083056 63086679学校网址:www.jlict.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化工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2017-03-29
吉林化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学校女子足球队在2015全国大学生女子足球联赛总决赛中获得第八名的好成绩。2017年我们将继续在招生的省(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章程。一、招生项目男子、女子足球二、招生人数计划招生22人,其中男子足球11人(每个位置各一人),女子足球11人(每个位置各一人)。三、报名条件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持有足球运动员等级证书,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四、报名程序1.高考报名: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的;2.学校报名:(1)登陆学校招生网(http://www.jlict.edu.cn/)招生信息栏下载《吉林化工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2)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果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录取资格);(3)参赛秩序册本人部分复印件;(4)成绩册本人部分复印件;(5)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6)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7)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原件将在考生现场报到时使用)。表格需A4纸打印,填写完整后,连同以上材料一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快递至吉林市承德街45号,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132022,来函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邮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凡上述报名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申请材料恕不退还。五、测试安排1.报到时间:2017年4月10日(时间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报到地点: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逸夫楼B座504室;3.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2)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4)竞赛获奖证明原件;(5)成绩册原件;(6)秩序册原件等材料;(7)报名、测试费500元;4.测试时间:2017年4月11日;5.测试内容:(1)守门员测试25米折返跑、25米定位球踢准、技战术考核(分组比赛)及守门员相关技术;(2)其他位置运动员测试颠球、25米折返跑、20米运球过杆射门、25米定位球踢准、技战术考核(分组比赛)。六、文化考试拟申请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划定,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七、录取程序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招生就业处、体育教学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成员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体育教学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1.公示。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对不同位置的需求程度,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和录取优惠等级(A类、B类、C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就业处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入围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名单。2.录取。入选考生按三个等级标准录取:A类: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70%计算)、高考成绩(按3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录取。B类: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70%计算)、高考成绩(按3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地(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择优录取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30%的考生。C类:学校划定的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线。对极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70%计算)、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按3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地(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择优录取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20%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八、其它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学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同时报其所在省级招生办。2.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上述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3.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章程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邮政编码:132022联系部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432-63083056 63086679 62185116传       真:0432-63097774(责任编辑:招生就业处)详情
吉林化工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31
吉林化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是足球(重点招收女足运动员)。2018年继续在招生的省(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1.招生项目:女子足球、男子足球2.招生人数: 22人(男、女比例视生源情况确定)二、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3.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5.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为准。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至3月6日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材料→发短信通知吉林化工学院联系人,告知考生姓名、报考项目→现场认证及缴费。1.考生登陆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网(http://zsjyc.jlict.edu.cn/)招生信息栏下载《吉林化工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150374167@qq.com2.考生报名后,以下材料必须用特快专递EMS(使用其它方式邮寄视为无效)邮寄到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1)《吉林化工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2) 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等级查询结果的打印材料及网页截图;(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果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录取资格);(4)参赛秩序册本人部分复印件;(5)成绩册本人部分复印件;(6)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7)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8)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原件将在考生现场报到时使用)。(9) 本人及家长签字的《诚信承诺书》。上述材料复印件要求一律用A4纸复印。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2018年3月4日四、测试安排1.报到时间:2018年3月8日2.报到地点: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院部132室)3.现场确认:确认材料提交(1)身份证原件;(2)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4)竞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秩序册、成绩册和比赛成绩证书原件);(5)现场采集本人头像数据;(6)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4.测试时间:2017年3月9日5.测试内容(1)足球项目:①25米折返跑;②运球变向过杆射门;③踢固定位置长传球;④比赛(2)守门员项目:①踢固定位置长传球;②手抛球;③守门员基本技术④比赛;⑤手抛踢高远球(室外测试备选项目)(3)测试地点:吉林化工学院体育馆(参加测试学生自备室内足球鞋)五、文化课考试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4月21日, 9:00——10:30为语文,4月21日,14:00——15:30为数学;4月22日, 9:00——10:30为政治,4月22日,14:00——15:30为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考生于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六、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项测试合格且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分三个层次录取。1.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标准。2.体育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批,由我校负责录取。3.经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和队伍建设确实需要的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优秀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4.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jlict.edu.cn/)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5.专业安排:学生在填报《吉林化工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时自愿选择合适专业,录取时由学校安排到相应专业学习。七、其它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学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同时报其所在省级招生办。2. 新生入学后必须履行在校期间的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方可获得必修学分和毕业条件。3. 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由考生自行承担。4.本章程解释权归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上述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5.考生来我校报名考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请考生自行到学校指定地点报到,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6.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章程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邮政编码:132022联系部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联 系 人:王老师咨询电话:15944201579 0432-63083056 63086679传 真:0432-63097774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kzt/tyl2018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jlict.edu.cnE-mail:150374167@qq.com----  点击下载:吉林化工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信息表.doc详情
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12
吉林化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是足球(重点招收女子足球运动员)。2019年继续在招生的省(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1.招生项目:女子足球、男子足球2.招生人数: 22人(男、女比例视生源情况确定)二、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3.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5.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为准。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 日 至 2月 27 日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材料→发短信通知吉林化工学院联系人,告知考生姓名、报考项目→现场认证及缴费。1.考生登陆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网(http://zsjyc.jlict.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150374167@qq.com2.考生报名后,以下材料必须用特快专递EMS(使用其它方式邮寄视为无效)邮寄到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1)《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2) 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等级查询结果的打印材料及网页截图;(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果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录取资格);(4)参赛秩序册本人部分复印件;(5)成绩册本人部分复印件;(6)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7)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8)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原件将在考生现场报到时使用)。(9) 本人及家长签字的《诚信承诺书》。上述材料复印件要求一律用A4纸复印。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2019年2月27日四、测试安排1.报到时间:2019年3月6日2.报到地点: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院部132室)3.现场确认:确认材料提交(1)身份证原件;(2)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4)竞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秩序册、成绩册和比赛成绩证书原件);(5)现场采集本人头像数据;(6)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4.测试时间:2019年3月7日5.测试内容:(1)足球(非守门员)项目:①5*25米折返跑;②传准;③运射;④比赛(2)守门员项目:①立定三级跳远;②掷远与踢远;③扑接球;④比赛6.测试地点: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五、文化课考试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信息为准。六、录取规则按照2019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文件规定执行。对专项测试合格且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分三个层次录取。1.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标准。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2.体育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的65%,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该部分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3.经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和队伍建设确实需要的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优秀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4.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jlict.edu.cn/)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5.专业安排:学生在填报《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时自愿选择合适专业,录取时由学校安排到相应专业学习。6.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网。七、其它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学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同时报其所在省级招生办。2.新生入学后必须履行在校期间的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方可获得必修学分和毕业条件。3.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由考生自行承担。4.本章简章解释权归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上述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5.考生来我校报名考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请考生自行到学校指定地点报到,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6.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邮政编码:132022联系部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联 系 人:王老师咨询电话:15944201579 0432-63083056 63086679传 真:0432-63097774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jlict.edu.cnE-mail:150374167@qq.com----  点击下载: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信息表.doc详情
吉林化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高职)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路)45号。        双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双吉街。第二章  学费标准第五条  本科学费标准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第六条  高职学费标准石油炼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航空油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七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我校按照教育部及省市相关规定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校后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进行核实认定。对个别地区无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在学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对孤儿、烈士子女、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的学生,参照《吉林化工学院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办法(试行)》、《吉林化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吉林化工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以及吉林化工学院本专科奖学金相关制度,给予相应资助和奖励。第十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一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我校英语专业限英语考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三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3.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4.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5.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6.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7.浙江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浙江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浙江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8.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2—63083056 63086679学校网址:www.jlict.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联系人:招生就业处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化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高职)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路)45号。         双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吉街。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本科学费标准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第六条 高职学费标准  石油炼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油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七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我校按照教育部及省市相关规定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后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进行核实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对个别地区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学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对孤儿、烈士子女、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的学生,参照《吉林化工学院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办法(试行)》、《吉林化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吉林化工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以及吉林化工学院本专科奖学金相关制度,给予相应资助和奖励。  第十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一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三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8.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如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一”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一”等级相同,则“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二”等级相同,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9.浙江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浙江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浙江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10.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2—63083056 63086679学校网址:www.jlict.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第十七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高职)第四条 本部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路)45号。      双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吉街。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本科学费标准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第六条 高职学费标准  石油炼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油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制定了《吉林化工学院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办法(试行)》、《吉林化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吉林化工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以及《吉林化工学院本专科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对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和奖励。 第十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新生入学后,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一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三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8.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如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一”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一”等级相同,则“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二”等级相同,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9.浙江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浙江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浙江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10.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2—63083056 63086679学校网址:www.jlict.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第十七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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