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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社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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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社保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已经办理暂停缴费,且不欠缴保费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单位或经办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办单位填写的需加盖公章),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参保人员,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告知申办人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申请手续;

2、经办人员接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基本信息,审核无误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3、通过保险关系转移平台转移电子数据;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大街76号

电话:0432-6466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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